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1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的推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选范围与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 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申请人近6学年(2017-202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遴选20名左右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其中,我校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坚持优中选优,按照不超过1名候选人推荐至学校。
三、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及支撑材料(附件1)、《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本科高校课时量统计情况表》(附件3)及“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其中,《推荐表》中的“支撑材料”要简明扼要,限制在10页以内,扫描成的PDF文件大小在10M以内。职称材料中奖励或荣誉证书仅提供市级及以上证书,其他业绩视情况提供必要的职称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发表论文等不需提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要严格参照《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提供,内容要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二)二级单位初审推荐
各二级单位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以事迹为基础,深入挖掘申请人的师德鲜活素材,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荐人选需经学院联席会议(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推荐,并对申请人的师德、教学、科研、有无违纪以及在上一年度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抽检是否存在不合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推荐报告,与会议纪要报告及其他材料一同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评议及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于2024年4月8日11:00前,报送材料至学校人事处(行政楼210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中《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支撑材料和个人详细事迹材料报送一式五份。电子版统一传至邮箱:rscszk@jzmu.edu.cn。汇总表单位意见处请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郝丽珍、张微
联系电话:3675024
附件:
1. 《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表》
2. 《2024年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
3. 《本科高校课时量统计情况表》
4. 《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